2020年7月1日 点击人次: 416
2020届毕业生:
根据国家政策和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已在在6月底对全体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完成了首批派遣工作。现将毕业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办法告知如下:
一、考取研究生的
2020年6月30日前确定为继续深造攻读硕士研究生且已按升学进行派遣的,如有下列两种情况的,其各类关系在2020年12月26日前可以进行处理,逾期不再办理。
l、在当年内放弃读研的
可到录取学校取得相关书面材料(未报到证明或退学证明),本人提出申请回学校办理重新派遣(有接收单位的,派至接收单位;无接收单位的,派回生源地);
2、录取学校不接收户口或人事档案关系的
学生本人凭录取学校不接户口或人事档案关系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申请回学校办理调整手续,派回生源地。
二、毕业离校后需变更就业单位
1、六月底前按就业协议派至用人单位的
按毕业生提交的三方协议派遣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档案按照单位规定办理(档案自带,如单位要求邮寄的,寄公用EMS)。两年内(截止2022年6月)如对工作单位不满意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毕业生,可持原单位退函(解约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都可)、报到证回学校进行调整(派至新单位或派回生源地),逾期将不再办理调整手续,只能按工作调动办理。
2、派回生源地的
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到证上所写的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毕业生档案按照当地规定办理或挂靠当地人才市场,以便享受国家或当地关于优惠毕业生的一系列政策。
四年内(截止2024年6月30日)找到工作单位的,如果接收单位在生源地(报到证所写报到主管就业部门),可持协议书直接到报到证上所写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二次派遣手续,派至工作单位。如果接收单位不在生源地,可持所签就业协议、报到证等材料回学校办理调整手续。
三、就业手续办理时间
为使我院毕业生能够顺利办理就业相关手续,所有毕业生可以向系就业工作负责人咨询相关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受疫情影响及教育厅办理就业手续限制,学校集中收取并办理调整派遣,每周四至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