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太原工业学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6年9月10日   点击人次: 4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490号)和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7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6〕5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27届毕业生,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之间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之间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三)由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四)持证残疾人;


(五)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在校期间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


    同时符合以上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


二、补贴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200元的标准发放。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我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太原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签名处必须手写);


2、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本人)复印件(正反面);


3、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交太原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交太原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零就业家庭证明(附件3)。


(3)特困人员:提交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持证残疾人:提交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必须为中国残联发放,军队发放的不在补贴范围。


(5)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提交银行助学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二)初步审核


1、申报材料由各系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统一将电子版提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8:00。


2、提交申请资料明细:


(1)个人申请资料。个人申请资料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资格证明”的顺序装订,电子版按照上述排序制作PDF格式申请文件,PDF格式申请文件命名规则为“学校名称+补贴类别+申请人系别+该类别四位序号+申请人姓名”。例如“太原工业学院DB10001XXX”, 即“1”代表机械工程系,“DB”代表补贴类别,“0001”表示该类别申请序号,“XXX”表示学生姓名。补贴类别代码如下:DB低保家庭毕业生;LJY零就业家庭毕业生;TK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CJ残疾毕业生;ZD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2)《一次性求职补贴批量导入模板》(附件4)。


(3)《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明细表模板》(附件5)。


 (三)学校公示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公示申请学生名单(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申报补贴资金。


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中需要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必须与本人身份证上信息完全一致。


2.证明材料必须要有盖章日期,日期不早于2026年8月20日。


3.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毕业生本人账户,本人银行卡必须保证开户行行号和开户行名称准确无误,开户行须具体到支行。


4.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考研、考博)、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


5.一次性求职补贴在求学期间(专科、本科)每人可以申领一次,专科期间申领过的不可重复享受。


六、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做到应享尽享。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对经查实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且要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工作联系人:宁智斌 18234095698


 


附件:1.太原市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


2.太原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太原市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零就业家庭证明


4.一次性求职补贴批量导入模板


5.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明细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6年9月3日